各街道团工委、常青花园管委会团委: 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衔接,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素质,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团区委、区青教办决定在全区建立一批社区青少年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范围 各街道社区(分解目标见附件1) 二、建立标准 1、活动场所固定。有固定的教育实践场所;配备青少年教育活动的设备和器材。 2、师资队伍稳定。有专兼职活动辅导员;有稳定的师资队伍,并建有完善的师资库。 3、活动内容丰富。紧紧围绕寒暑两假、双休、重大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活动;坚持公益性的原则;根据青少年的需求和特点,自主创造性地开展符合青少年兴趣特点的活动;档案资料健全,各项活动有文字、照片等档案资料记载。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推荐上报,并按要求填报《东西湖区社区青少年学校申报表》(见附件2); 2、报送2000字左右的基本情况报告,包括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已经具备的条件设施、已开展的青少年教育活动的内容及效果,并附3-5张照片。 请各单位于5月20日之前将上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交团区委。 联系人:周琼瑶 联系方式:83210019 传 真:83897155 邮 箱:dxhtqw@163.com。
附件:1、2008年全区社区青少年学校建设目标分解表 2、东西湖区社区青少年学校申报表
共青团东西湖区委员会 东西湖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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