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团(工)委、常青花园管委会团委: 为贯彻落实《2008年全区青教、权益、预防工作要点》(东青教[2008]1号),进一步提升、完善和强化目标管理工作,加强效能建设,推进全区青教工作新发展,团区委、区青教办特制定《2008年东西湖区青少年教育工作目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责任人 各街道(办事处)团(工)委书记是下达到本地的2008年东西湖区青少年教育工作目标第一责任人,各街道(办事处)团(工)委副书记是第二责任人。 二、目标说明 1、下达目标中明确各街道(办事处)全年青教工作目标,具体评分标准年终考核另行通知。 2、各单位将按时间进度对目标完成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区青教办将对各单位半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3、年终,团区委、区青教办对各街道(办事处)青教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统一考核,考核采取听汇报、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 4、根据考核结果,团区委、区青教办确定全区2008年青教目标完成优胜单位、合格单位和不合格单位,考核结果将作为第二年全区“五四”表彰的依据之一。 三、有关要求 1、各街道(办事处)要树立大青教、大权益观,按照“巩固品牌、拓展领域、突出特色”的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理念、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有效动员整合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各级青教、权益、预防组织作用,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工作发展。 2、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2008年东西湖区青少年教育工作目标》,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分解,明确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加强目标过程中的定量考核,确保目标落到实处。 3、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基础工作,特别是体现目标的相关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有关信息报送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实事求是。
附: 2008年东西湖区青少年教育工作目标
共青团东西湖区委员会 东西湖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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