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园区)、企业、区直各单位团组织: 2007年以来,全区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建带团建,大力推进团建创新,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在基层团组织中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构建和谐东西湖、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再立新功。团区委决定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年之友 在主管或分管本单位共青团工作的领导中产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强的领导工作水平;重视和关心共青团的工作,密切联系青年;为共青团排忧解难,是青年人的良师益友。 (二)五四红旗团委(总支、支部) 积极开展“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争创活动,分别达到“四好”(即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四有”(即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标准,按期换届,在共青团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团支部以上的各级团组织。 (三)优秀团员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在本岗位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列入此评选范围。 (四)优秀团干部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成绩显著;密切联系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积极开拓共青团工作新局面;从事共青团工作1年以上。 (五)优秀青年志愿者 年龄在16—40周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热爱志愿服务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在本地、本系统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累计超过300 小时。
二、申报名额及报送时间 1、区直属单位团组织和主要负责人不列入基层推荐评选范围,由团区委结合2007年度工作情况及个人工作表现在征求各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评定。 2、各单位团组织限报青年之友1名,五四红旗团委(总支、支部)1-2个,优秀团员(团干部)1-2名,优秀青年志愿者1-2名。 3、此次评选将在非公有企业团组织中产生若干先进代表,由团区委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并在征求所属街道党团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评定。 4、认真组织推荐材料。各单位要认真填写《东西湖区青年之友推荐表》、《东西湖区五四红旗团组织推荐表》、《东西湖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推荐表》、《东西湖区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表》,并附2000字以上事迹材料。申报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还需报送反映其工作情况的图片资料。 5、此次表彰实行团费一票否决制。表彰对象最终由团区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决定。 6、请区直属单位团组织于4月15日前将各类申报表格、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统一以A4纸打印,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团区委。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关要求 全区各直属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及时向各单位党组织汇报,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认真考核、全面了解情况,做到客观公正,把真正优秀的青年典型推荐上来。事迹材料要准确、实事求是。通过此次评选表彰,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全区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区共青团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联系人:周琼瑶 联系电话:83210019 传 真:83897155 电子邮箱:dxhtqw@163.com
附:1、东西湖区青年之友推荐表 2、东西湖区五四红旗团组织推荐表 3、东西湖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推荐表 4、东西湖区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表
共青团东西湖区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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